外交学院法律诊所(法律援助中心)历时四个月办理的甘肃来京务工人员董女士丈夫因工死亡的劳动争议案件,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仲裁委作出裁决,仲裁庭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成立,申请人董女士获得了胜诉。
2013年4月15日,法援办公室接待了董女士的来访,董女士的丈夫在通州某企业因工作过劳死亡,用人单位曲解合同和掩藏证据,拒绝承认存在劳动关系而不予赔偿,她因而寻求法律援助。在征得法律援助中心指导老师李老师同意后,法援志愿者徐谭硕、刘畅、张旭三人组成小组,专门负责该案的工作。在《诊所式法律教育》的课堂上,法律诊所全体同学对此案进行了讨论和分析,了解了证据问题,分析了案件性质,初步确定了维权步骤: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工亡补助和亲属抚恤金抚养费。
4月28日,“法援”志愿者徐谭硕和法律诊所的白安同学、徐鹏同学、潘丹阳同学前往通州区劳动仲裁所申请劳动仲裁。在立案时被告知须先确认劳动关系才能申请工伤鉴定从而确定赔偿数额后,“法援”同学及时改变了办案策略,帮助当事人撰写并递交了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
在等待劳动仲裁开庭的三个月间,“法援”志愿者多次了接待董女士的来访,帮助其收集和整理证据,寻找相关的法律依据,并与用人单位交换证据及仲裁文书,不断修正仲裁策略。除原先的办案小组成员外,法律诊所的其他同学也积极参与到工作中,力争将此案打赢、打好。
8月14日和19日,通州区劳动仲裁委分别进行了两次开庭审理,法援志愿者徐谭硕、周洪江、祝星元、余以嘉等同学先后参与了仲裁审理,为申请人董女士提供了全方位的指导和帮助。最终,8月31日,通州区劳动仲裁委作出裁决,确认了董爱梅丈夫与其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申请得到了完全的认可,当事人获得胜诉,为下一步的工伤赔偿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