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 法学(030101K)
二、学制与学位: 四年
三、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
四、专业定位及特色
作为外交部唯一直属高校,外交学院专业定位紧密对接并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学院以习近平外交思想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引, 聚焦国家急需涉外人才培养,强调理论学习与实践应用贯通,专业知识与外语能力并重,政治素养、家国情怀与国际视野深度融合, 以创新中国自主的外交外事人才教育教学理念为核心,打造外交特色鲜明、外语优势突出的高素质复合型外交外事人才培养体系。
作为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和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基地班)秉持精英教育理念,通过与外交部条约法律司等实务部门共建,确立法律专业、实践教学、外语教学三位一体的教学体系。实验班致力于培养国际法律基础知识扎实、法学思维严谨、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胜任外交外事工作,参与国际法律实务和维护国家利益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涉外法律人才。
法学专业特色鲜明,注重培养学生的国际法律素养和跨文化交流能力。通过强化涉外法治理论教学,系统讲授国际法律原则、规则及实践案例, 使学生深入理解国际法律体系的运作机制,为未来的涉外法律实践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通过深化外语教学,提升学生的英语水平,使其能够熟练运用英语进行国际法律交流和合作。同时, 本专业还注重实践教学,通过模拟法庭、法律援助、外交外事实习等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培养目标
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以“爱祖国、知世界,通专业、精外语,高素质、复合型”为人才培养总目标,坚定培养政治觉悟高、专业知识扎实、外语能力突出、综合素质过硬的新时代中国特色复合型外交外事人才。着重培育学生的高度政治敏锐性,深化学生在外交外事相关领域的实践锻炼,培养学生宽广的国际视野和优秀的跨文化沟通技能,强化学生应对复杂国际形势的创新思维与决策能力,培养出能够熟练运用外交技能,兼具战略眼光,具备有效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能力的优秀外交外事人才。
本专业秉承精英教育理念,致力于培养具备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的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学生应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通过强化涉外法治理论教学,培养学生的国际法律素养。学生将系统学习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等核心课程,以及涉外法治新兴领域的知识,构建全面而深入的涉外法治知识体系。注重提升学生的外语水平,特别是法律英语的专业应用能力,使学生能够熟练运用外语进行国际法律交流和合作。通过实践教学环节, 如模拟法庭、法律援助、涉外法律实务案例分析等,增强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学生参与国际法律项目,如跨国诉讼、国际仲裁等, 以积累实践经验。培养学生具备强烈的国家意识和国际视野,能够胜任外交外事工作,积极参与国际法律实务,有效维护国家利益。本专业不仅注重法学专业知识的传授, 还强调跨学科、跨文化的融合,致力于培养具备法学、外语、国际关系等多学科背景的复合型人才。
毕业生应具备过硬的综合素质,具有五种基本功(政治基本功、专业基本功、语言基本功、交流基本功和信息技术基本功)和五种能力(调研能力、办案能力、礼宾能力、谈判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胜任涉外法领域的管理、研究及实务工作,全面服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事业。
六、专业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要求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 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健全的身心素质、高度的敬业精神、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适当的竞争意识等优秀品质。深刻理解我国外交政策的核心要义与战略方向,具备敏锐的政治洞察力,能够在复杂国际环境中精准把握政治形势,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二)专业素质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涉外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具备从事涉外法律实务工作和法学理论研究的基本能力。
1.法学知识体系构建:系统研习法学核心课程,通过深度学习,牢固掌握法学基本理论与基础专业知识,搭建起完善且合理的法学专业知识架构,形成具备整体性的知识体系,为从事涉外法治工作筑牢坚实的理论根基。
2.涉外法律实务能力:具备系统且综合的国际法律知识,能够在涉外法律实践活动中灵活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熟练掌握独立开展涉外法律实务工作的必要能力,包括良好的沟通与表达能力、娴熟的谈判与辩论技巧, 以及规范的法律文书写作与制作能力等。
3.科研与创新素养: 了解国际法律前沿理论及其研究动态,关注国际法治发展趋势。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与实际工作能力,能够运用创造性思维方法开展法学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为国际法治发展贡献智慧。同时, 具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敢于突破传统,探索涉外法治工作的新路径、新方法。
4.人文与科学素养: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与科学素养,塑造高尚的道德品格,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法律原则; 拥有健康的心理状态,能够应对涉外法治工作中的复杂压力与挑战;形成健全的职业人格,坚守法律职业操守;培养强烈的法律职业认同感,将个人发展与国家法治事业紧密相连,具有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5.英语语言能力:具备较高的英语听、说、读、写、译能力, 能够以英语为工作语言,在国际法律交流、谈判、诉讼等活动中准确表达法律观点, 高效沟通协作,展现中国涉外法治人才的专业素养与国际形象。
6.计算机操作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能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法律检索、案例分析、文书制作等工作,提高涉外法治工作的效率与质量。
(三)体育素质要求
了解体育基本知识,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和技能,熟练运用 1-2 项运动技能,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合格以上标准。具备科学运动意识, 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锻炼身体习惯,以强健体魄和坚韧意志适应学习与生活挑战,持续保持健康生活方式。
(四)美育素质要求
树立正确审美观念,理解多元文化中的美学内涵。具备感受自然景观、社会生活、艺术作品美的能力, 对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具有丰富的感受、理解和表达能力。主动参与美育实践,提升审美判断与创新思维,以美启智、以美润心,塑造健全人格与高雅情操
(五)劳育素质要求
树立正确劳动价值观,具有劳动意识和劳动能力,理解劳动创造财富与价值的内涵,在实践中养成劳动习惯。具备吃苦耐劳精神, 培养团队协作、问题解决能力,尊重劳动成果,形成崇尚劳动、踏实肯干的优良作风。
七、主干学科:法学
八、主要课程
专业基础课程包括: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法律职业伦理。
专业核心课程包括: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法前沿、涉外法治前沿、国际公法高级案例研讨、国际法经典著作选读(英语授课)课等。
专业实践和实训课程包括: 国际法实务与案例研习(英语授课)、国际商事法律实务与案例研习(英语授课) 、国际商事仲裁理论与实务(英语授课)、国际民事诉讼法实务、国际人道法国际模拟法庭比赛(英文比赛)、国际刑法国际模拟法庭比赛(英文比赛)、知识产权法模拟法庭竞赛(英文比赛)、杰赛普国际模拟法庭竞赛(英文比赛)、“贸仲杯”国际模拟法庭竞赛(英文比赛)、WTO模拟法庭比赛(英文比赛)、全国高校海洋法模拟法庭比赛(英文比赛)、国际投资仲裁模拟法庭比赛(英文比赛)等。
选修课程分为私法模块、公法模块、涉外法模块、国际法高阶、跨专业模块,包括: 国际组织法、国际条约法、国际海洋法、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比较法导论、国际人权法、国际环境法、国际刑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国际人道法、欧盟法、国际法实务与案例(英语授课)、世界贸易组织法(英语授课)、国际法经典著作选读(英语授课) 、外交法、国际争端解决、联合国研究、国际关系案例研究(英语授课)、公共外交、国际关系理论(英语授课)、经济学原理(英语授课)等。
九、教学思路
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深度聚焦于精英教育理念的贯彻、课程体系的科学构建、实践教学环节的有效实施、跨学科与跨文化融合的积极推动, 以及国家意识与国际视野的着力培养。该模式旨在全方位塑造学生, 使他们不仅具备宽广的国际视野,还能精通国际法律规则,成为能够在涉外法治领域游刃有余的高层次人才。通过实验班培养,学生将能够从容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法律环境,为国家的对外交往和国际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十、学分构成
课 程 类 别 |
学分 |
含实践教学学分 |
学分 小计 |
|
通识教育 |
思想政治理论课 |
18 |
2 |
87 |
通识基础 |
18 |
7 |
||
通识核心 |
43 |
|||
通识选修 |
8 |
|||
专业教育 |
专业基础 |
29 |
71 |
|
专业核心 |
12 |
|||
专业实践/实训选修 |
16 |
16 |
||
专业、跨专业选修 |
14 |
|||
实践教学 |
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实践活动(创新创业) |
1 |
1 |
9 |
军训 |
2 |
2 |
||
毕业实习 |
2 |
2 |
||
毕业论文 |
4 |
4 |
||
总学分 |
34 |
167 |
||
十一、考核
学生成绩考核严格按照《外交学院本科学生管理规定》、《外交学院本科课程考核细则》和《外交学院实践教学大纲》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毕业生可以进入国际组织、政府部门等, 从事国际法律事务等工作。毕业生也可以在跨国公司中担任法律顾问、法务经理等职务, 负责处理合同谈判、知识产权保护、国际仲裁等涉外法律事务, 或在律师事务所中从事法律咨询、法律文件起草、案件代理等工作, 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涉外法律服务。毕业生还可以选择进入高校、研究机构等学术单位, 从事外交理论研究、涉外法治教学等工作,为培养更多涉外法治人才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