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法学(030101K)
二、学制:四年
三、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四、专业定位及特色
根据教育部有关高等教育的要求,根据外交学院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国际法系秉承精英教育理念,致力于培养法律基础知识扎实、法学思维严谨、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参与国际法律实务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涉外法律人才。
五、专业要求
坚实的法律基础,严谨的法律思维,综合的法律执业能力,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系统综合的国际法律知识,独立从事涉外法律实务工作的必要能力(良好的沟通与表达能力、娴熟的谈判与辩论技巧、规范的法律文书写作与制作能力)。
六、主要课程
除系统讲授法理学、宪法、民法总论、刑法总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商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法律职业伦理等教育部要求的法律专业核心课程以外,还开设多门专业选修课,其中一些课程具有鲜明的国际法和涉外法律特征。选修课程主要包括:物权法、合同法、刑法分论、中国法律思想史、婚姻家庭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税法、犯罪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中国法律史、海商法、国际组织法、国际条约法、国际海洋法、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比较法导论、国际人权法、国际环境法、国际刑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国际人道法、世界贸易组织法(英语授课)、美国合同法、外交法、国际争端解决、刑事法律实务及案例研习、民商事法律实务及案例研习、法律诊所、国际法实务与案例研习(英语授课)、国际商事法律实务与案例研习(英语授课)、证券法实务、仲裁法实务、国际商事仲裁理论与实务(英语授课)、国际民事诉讼法实务、法律文献检索与写作、会计法实务、知识产权法律实务与案例研习,等等。此外,学生还可以在校内选修有关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外交学、国际关系课程及人文素质修养课程。
七、教学思路
为实现培养目标,在教学过程中将传授专业知识和对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并重。通过科学合理的专业课程设置使学生获得系统全面的法律基础知识,选择每门课程的重点部分讲授,并为学生今后长远发展提供专业方向指导;在教学中通过案例研习课、模拟法庭、法律援助、实习以及其他社会实践,全面提升学生实际运用法律的综合能力。
八、学分构成
课 程 类 别 |
学分 |
学分小计 |
含实践教学学分 |
||
通识教育 |
通识基础 |
8 |
8 |
||
通识选修 |
汉语选修 |
18 |
44 |
||
跨系选修课、英语课、计算机课、文化素质选修课、艺术选修课和基础教学部马列教研室课等 |
26 |
||||
专业教育 |
专业基础 |
25 |
66 |
||
专业核心 |
11 |
||||
专业选修 |
30 |
||||
实践教学 |
毕业实习 |
2 |
14 |
2 |
|
毕业论文 |
12 |
12 |
|||
总学分 |
132 |
14 |
|||
九、考核
学生成绩考核严格按照《外交学院本科学生管理规定》、《外交学院本科课程考核细则》和《外交学院实践教学大纲》等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