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学院法律援助中心“12·4宪法宣传“活动简报

  • 发布日期 : 200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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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了配合国家号召,增强全民法律意识,树立宪法的权威,12月3日,外交学院法律援助中心成员一行17人,与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街道办事处以及附近六个小区居委会共同举行了一次"12·4宪法宣传"活动,向过往的路人宣传宪法,并进行了一次社会法律意识问卷调查。

  12月3日清晨,法律援助中心的同学们打着国际法系旗及法律援助中心 "以我所学,回报社会" 的标语来到了展览路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的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我们,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独立的活动区域。作为本次活动的负责人,李京和耿天成在宣传办公桌前为前来的社会群众做了有关法律咨询,前来询问的人虽然不多,但是我们依然恪尽职守,对每一位咨询者都提供了详尽而准确的解答。在接待一位年轻女士时,法律援助中心的负责同学与她进行了长达半个小时的交谈,为她的困难提供了一条有效的解决方法。在那位女士满意的离开时,我们的同学也感到了内心的满足与充实,他们深感作为法律人的骄傲,也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体验着自身价值得以实现的快乐。

  大一的同学分成小组向过往的路人作了宪法知识调查问卷并分发外交学院法律援助中心的宣传材料。200份传单,100份调查问卷,分发给5个小组。满怀壮志的同学一开头就吃了"闭门羹"。过往的路人有的匆匆做过,丝毫不理睬我们同学的询问;有的提出了怀疑的质询:"你们收了多少钱啊"。在无数次的拒绝后,同学们锲而不舍的精神感动了许多路人,有些晨练的老年人主动停下来,询问我们在做什么,并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帮我们填写调查问卷;有些匆匆上班的人们也为我们停下了脚步,回答了我们的问题。有了这些鼓励,同学们更加干劲十足。在两个小时中,同学们成功回收了所有的问卷,并将200份传单分发给路人。我们在调查中感到了社会各个阶层对于法律的不同看法,比如说在我们的第八题中问道:"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您会怎么做?",年纪大的人通常选择找政府或者上访,而青年人通常选择提起诉讼或者找新闻媒体寻求帮助。在第十题中我们询问"您认为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什么?",这道题的答案更是五花八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家主席、国务院、党中央、检察院所有的答案都出现在调查问卷上。通过调查让我们感到了法律宣传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也让我们体会到了自己工作的价值。初冬的北京寒风萧瑟,站在街上的我们,望着人来人往的喧嚣,感受着法律与人的关系。

  一个上午很快就过去了。我们在发现中成长,在人群中寻找法律的足迹;我们传播法律也收获法律,我们在咨询、调查等一些列活动中接触到了社会不同层面的人,了解了更多人的生活状态,法律意识情况;我们从交谈中发现法律普及的紧迫性,以及自己身上使命的重大。我们的工作提高了外交学院法律援助中心的知名度,使社会上的更多的人有可能接受到我们的服务,让我们"以我所学,回报社会"的口号落到实处。这次活动虽然结束了,但是影响深远。这是一个契机,也是我们以后的工作的动力。我们将在以后的法律实践工作中更好的提升自己的素质,不辱"法律人"的光荣称号!

外交学院法律援助中心  李京
2006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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