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1日晚,外交学院国际法系卓越涉外法律人才实验班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刘承韪教授在沙河校区教学楼221教室举行了题为“美国合同法概观——比较法的视角”的学术讲座。国际法系李红勃教授主持。
讲座以“合同法重要性”作为引入,刘承韪教授介绍合同法、公司法、担保法是法律务实三大核心领域,其中合同法既是民商事法律的基础,又是最具普适性的民法规则,并且还介绍了美国合同法地位,指出合同法在美国这样一个商业中心国家也同样重要。至于为什么要研究英美合同法,刘承韪教授提到英美法自身具有开放性和灵活性的优势,并且引用了王泽鉴教授的话,契约法是英美法精髓。
其次,刘承韪教授向大家介绍了合同法三大家:阿蒂亚、特莱特尔和波斯纳三人的著述和主要思想。之后通过对允诺(promise)、对价(consideration)、允诺禁反言(promissory estoppal)和执行(enforce)等核心词汇的讲述对合同法的概念向大家作了详细的介绍,并且对大陆合同法和英美合同法进行了比较。刘承韪教授认为尽管英美合同法很大程度上借鉴大陆法且晚于大陆法,但有一个值得关注的动向,即英美合同法与合同理论现在却在一定程度上相对于大陆合同法更为发达。在他看来,原因有二:一是因为美国是商业中心,凡涉商法律以美国最发达,合同法也是。二是因为英美独立合同法和美国多元交叉学科特点决定,大陆债法的封闭性和反理论性。他还提供了两大法系合同概念比较总结的方法,如双方与单方角度,意思理论和对价理论,合同法范围大小不同,有特殊的合同的分类等。
随后,刘承韪教授介绍了合同法的渊源。他提到common law与大陆法、衡平法、制定法要相区分。判例(case law)是基本法律渊源;制定法(statute)是优先法律渊源;CISG、POCC、PECL、PACL等可以作为国际法律渊源;重述(restatement)又是一种特殊的法律渊源。最后,刘承韪教授向大家传授了他所认为的合同法精神——英美合同法是具有实用主义和灵活性精神的市场交易基本法。
本次讲座历时二个半小时,同学们针对刘承韪教授所引援的案例纷纷提出了自己感兴趣的问题,讲座最后在李红勃讲授的总结和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记录人:王颖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