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系举办“法治语境下的自由及其规制”主题学术沙龙

  • 发布日期 : 201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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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月23日晚,国际法系2014级举办了以“法治语境下的自由及其规制”为主题的学术沙龙活动,本次沙龙属于国际法系“卓越涉外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一部分。李红勃教授主持了这次活动,国际法系近20位同学参与了讨论。

在沙龙开始前,李红勃教授首先向大家介绍了国际法系设立“卓越涉外法律人才实验班”的初衷,表达了对在座同学将来从事法学法律相关领域事业的期盼。接下来,沙龙进入正式讨论阶段。沙龙分为两部分:对《论自由》(密尔著)的讨论和借助《论自由》中的相关法理对“雷洋案”进行探析。

李红勃教授指出,从政治学的发展角度来看,霍布斯用“利维坦”阐释了国家的起源,洛克用“社会契约论”颠覆了君权神授的思想,而密尔在《论自由》一书中,对“私人—政府”和“私人—社会” 的关系进行了探讨。

   关于《论自由》的主体内容,李红勃教授将其分为三部分进行探讨,分别为自由的价值、自由的原则以及如何捍卫自由。在座的同学分别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其中,张磊同学认为,自由的价值在于使人幸福,如果像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倡导的那样“完全把自己奉献给城邦”,“如果我的价值就是国家的价值”,那么“我”的价值的独特性便不复存在了,“我”也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李冰清同学从影响密尔的功利主义角度出发,指出“自由的目标是追求个人最大的幸福”。那么如何才能促进自由的实现呢?杜立昊同学、杨子玮同学、周振科同学分别对思想自由、讨论自由和行为自由的边界问题提出了他们各自不同的见解。在沙龙第一部分的最后,李红勃教授对如何抵制来自公权力和社会的对自由的侵害做出了阐释。

   在沙龙的第二部分中,师生们对由“雷洋案”引发的性权利与性规制、道德审判等衍生问题进行了探讨。李红勃教授指出:“泛道德主义是一种可怕的倾向。事实上,每个人都曾做过错事,身为法律人应当从实证法角度出发,进行理性讨论。”

   本次学术沙龙气氛活跃,内容丰富精彩,同学们在活动结束后表示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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