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5日晚,国际法系在我院沙河校区119教室举办了一场主题为“新刑诉法视域下的少年司法”的专题讲座。本次讲座是我系本学期“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第七场讲座,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的管元梓法官主讲,国际法系焦阳老师主持,来自我系2013级、2014级的部分本科生参加了讲座。
在此之后,管元梓法官还与参加讲座的同学深入互动,就少年审判的模式、理念,法院日常工作的特点,法官工作与其他法律工作者的差异等问题进行了广泛交流,现场气氛十分活跃。我系焦阳老师对本次讲座做了总结,他提倡同学们在学习中坚持“刑事一体化”理念,关注刑事司法程序的运行以及刑事执行效果,以切实促进理论与实务的融合。
本次讲座内容丰富充实,为同学们打开了司法实践的另一道窗口,也让同学们明白了少年司法制度的独立性,该制度与传统成人刑事司法的差异,以及实体法与程序法综合研究的必要性。作为国际法系“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一部分,本次讲座对于国际法系同学与时俱进,巩固法律理论知识、完善知识结构、提升法律实践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发扬我院特色,培养优秀的涉外法律人才的也有着积极的作用。
管元梓博士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作为外交学院国际法系2003级的校友,管元梓博士也是一名刑事诉讼法方面的专家。本次讲座以2012年新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为依据,通过比较少年司法的两个案例,即日本酒鬼蔷薇圣斗事件与少年F案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国外的少年保护制度,然后她又从少年司法的渊源角度讲解少年司法制度的四个时期,通过这一角度深度解析了少年司法制度的基本理念,包括实践中出现的成人比例原则、合理化分流、福利主义到严罚主义等概念,以及在学理中出现的一元论与二元论。随后她从国际视野看少年司法,通过对三种模式:福利模式、司法模式、犯罪控制模式与矫正模式的比较,为同学们详细解读外国司法经验。接着她谈到了在少年司法领域的基本共识,包括基本原则、基本价值、特色制度等。最后她结合我国司法实践阐述了相关制度的必要性和发展前景,为这次讲座画上了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