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6日晚上,国际法系2013级国际民商法实验班的同学在吴香香老师的带领下开展了本学期第一次学习沙龙。本次沙龙围绕新出台的《物权法司法解释(一)》展开,由陈震、陈思哲、王静媛三位同学担任主讲。在沙龙开始前,三位主讲的同学做了充分的准备,参与沙龙的同学也阅读了相关资料。
本次沙龙分为三个部分。首先由三位主讲人分别针对《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的三个重要问题进行阐述,再由其它同学对三位主讲人的报告进行评议,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在评议环节中,同学们热情高涨,积极地提出自己的看法和疑问,讨论氛围十分热烈。
最后,吴香香老师就三位同学所作的报告作了点评,对三位同学的努力作出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不足。通过这次学术沙龙,同学们对登记制度、优先购买权的性质、优先购买权被侵害后的救济问题、占有改定与善意取得等问题有了更加系统而深入的了解,同时也燃起了课后继续深入研究学习的热情。